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源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是源城区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公益一类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示范和推广;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负责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农业机械维修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和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业机械抗灾救灾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项目的立项申请、审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的统计,农业机械化信息收集及发布。
源城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主要职能:协助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规章、方针政策;承办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承办农业机械驾驶员考试及驾驶证;承办处理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完成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源城区农机推广站主要职能:协助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制定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引进、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农业机械技术咨询、技术信息、技术指导服务;完成上级农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源城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人员编制15名,其中局机关编制10名,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编制数3名,区农机推广站编制数2名。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4.74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支出预算215.84万元,比上年增加14.74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增加日常开支。其中:办公费6.42万元,印刷费0.80万元,差旅费2.3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总额为106万元,其中:房产为80万元,检测用车一台24万元,办公器材2万元。资产同上年对比持平。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加快推动农机装备调整,促进了农机化水平,提高了农民收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手培训,提高了农机手的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 的收入。主要是区财政拨款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 指财政局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