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含下属16个事业单位)是主管财政行政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拟订;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16个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源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源城区投资评审中心、源城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源城区镇(街道)财政结算中心7个(埔前镇财政结算中心、源南镇财政结算中心、东埔街道财政结算中心、源西街道财政结算中心、上城街道财政结算中心、新江街道财政结算中心、高埔岗街道财政结算中心)、源城区镇(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4个(埔前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源南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东埔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源西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广东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源城区函授站、源城区农村财务管理中心。

(二)源城区财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农业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外经金融股、会计股、综合规划股、工贸发展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绩效评价股、法规股、监督检查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19个股室和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票据管理中心等3个中心,下辖源南、源西、东埔、上城、新江、埔前、高埔岗等7个镇(街)财政所。源城区财政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共10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5万元,增长10%,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支出预算1737.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5万元,增长10%,增长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9.7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作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未作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减少公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5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改革的要求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办公费43.92万元、印刷费14.4万元、邮电费2.28万元、差旅费4.87万元、维修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69万元,工会经费12.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采购安排25.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12.4万元,系统软件采购预算13.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计1368.9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27.63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58.78万元,通用设备类173.45万元,其他资产类9.1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一是保障财政结算中心、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正常运行。二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制度的执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推行财政改革工作,使财政管理业务更上一台阶。四是提高政府经济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提高专业素质和政治素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 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 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2017年财政局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