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五)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政府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完善备案程序,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协调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九)协调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各类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
(十)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定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防动员建设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担区人民政府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及区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源府办〔2015〕21号《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本部门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社会事业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挂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物价检查股、价格和收费股。我局现有行政编制9名(不包含粮食局行政编制2名),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人(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区价格认证中心事业编制1名);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共19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72.96万元,比上年增加27.9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支出预算472.96万元,比上年增加27.9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支出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长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比上年增长2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需要,2016年度我局减少了两部公务用车,现只剩下一部价格执法车。现有公务用车需同时承担项目跟踪监督检查及价格执法等任务,且当前价格执法检查力度正在不断强化,加上车辆年久易坏,维修保养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随着近年来市区党委、政府对“三赛”活动愈加重视,本局“三赛”考核任务日益繁重,用于“三赛”考核公务接待次数逐步增加,上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不足以用于下一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9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在职干部人数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8万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2.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3193925.67 元,分布构成情况为: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51787.67元;2.通用设备780898元;3.专用设备17590元;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3650元,全部为实物资产。车改后本单位核定保留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1辆,2017年预计再减少1辆。资产变动情况为:2016年度增加通用设备26件价值为380591元,专用设备5件价值为1759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件价值为33020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工作目标是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