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商务管理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三)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辖区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六)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七)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外资政策调研,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审核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有关变更事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的编报、分配和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等境内外展览及对外经贸洽谈,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向型民营资金等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管理。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对外投资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区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研究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投资走势与产业发展政策并提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督查落实;负责编制招商计划和招商目录,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

(十二)负责承办全区招商引资洽谈会、研讨会、博览会、展览会,并结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开展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商务考察和业务培训。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中介服务机构及招商代理人的聘请和管理。

(十三)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监管区等,下同)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和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省、市商务局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拟订全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性商务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规划布局;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十六)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区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

(十七)承担区人民政府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物。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与区商务局统一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源市源城区委员会、源城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招商局3个事业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源城区商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有办公室、市场建设股、贸易服务股、投资促进股4个内设机构,源城区商务局人员共有编制20名(含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4名,离退休人员6人。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没有独立核算,与区商务局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7.16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招商局将脱离本单位成为独立事业单位,招商工作经费降低;支出预算407.16万元,比上年增加28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招商局将脱离本单位成为独立事业单位,招商工作经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持平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降低30%;主要原因是预计调拨一辆商务用车给予招商局。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58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手续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分布构成情况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资产变动情况。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2017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 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源城商务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