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团结全区文学艺术界人士,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2、对各文艺团体会员有“指导、服务、联络、协调”的职责;3、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家和文艺团体的一切权益;4、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发现、培养人才,壮大文艺队伍;5、开展丰富多彩文艺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6、设立文学艺术奖,对本区文艺创作、表演、教育、组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
二、机构设置
区文联共有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在职人数5人,其中事业编制5名。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112.39万元。
(二)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11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3.39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万元,对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3万元减少2.7万元.其中: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0万元,对比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业务;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0.3万元,对比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对比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减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本单位决定不再保留公务车,已经交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处理,故本年公车运行费未作预算安排,公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3.39万元,占65.30%,比上年增加 17.7万元,增长24.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万元,公用经费6.5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占34.70%,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加48.72%。经费增加说明:今年项目经费支出比去年多19万,是由于源城创文需要,该经费用于编辑并出版发行一系列文艺作品。项目支出主要是年度文化奖、《源城艺苑》编印费、各协会代表大会经费、各类文化比赛活动经费、“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经费、文化作品出版经费、客家古邑文化创作经费、文艺精品创作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