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台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台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团联络及商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对台资、台属企业进行认定;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处理涉台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以及人员往来、考察、访问、研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源城区台办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无下属单位,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现有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编2人,工勤人员2人,自筹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7.35万元,上升9%,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按照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支出预算86.04万元,比上年增加7.35万元,上升9%,主要原因是按照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万元,比去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底本单位原有公车已经拍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底本单位原有公车已经拍卖;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均经费标准调整。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0.2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