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于2005年9月20日组建成立,是源城区政府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组建大队的主要文件依据是《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规划、建设、河道和市容管理的决定》(河委发【2005】16号)和《关于印发和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源机编【2005】23号)。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土地规划管理的决定和部署。
(二)负责监控市区范围内擅自占用、买卖土地,破坏耕地、林地,违法违章建设和乱搭、乱挖、乱种等行为。
(三)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和市林业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第2点所述行为进行查处。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考核各镇场街道的土地规划管理工作。
(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机构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7个中队分别为埔前中队、源南中队、上城中队、新江中队、东埔中队、源西中队和高埔岗中队。后因工作需要增设高新区中队、机动一队、机动二队。大队人员共149人,其中事编20人,区政府购买服务临时聘请113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河源市源城区土地规划管理大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02.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2〕72号)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
支出预算902.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2〕72号)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7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2.4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拆除违章土地监管使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大队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 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 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 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 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