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群众致区委、区政府的来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接待群众来访。
(二)、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信访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和区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区集体上访和到省、进京上访问题以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镇街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区信访工作业务;负责收集信访信息和编写信访刊物,总结宣传推广各镇街区各部门信访工作先进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和对外交流学习。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区网上信访处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源城区网上信访网站和领导视频接访系统日常管理及加强我区网上信访队伍建设的工作;综合分析、及时反馈群众网上信访动态和信息;处理上级通过信访内、外网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导镇街、区直部门网上信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河源市源城区网络信访处理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内设有办公室、来信接访股、督查督办股。我局总编制11名,其中局行政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局下属区网络信访处理中心事业编制4名,临聘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5.44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预算275.44万元,比上年增加0.42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10.4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4万元,邮电费0.5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覆盖率达到100%,达到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