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科协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区委、区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其主要任务:
(一)参与制定科技政策、法规;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地方性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和社会经济全面进步。
(三)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科技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开展决策论证,提出决策建议,进行科学技术咨询服务,接受政府的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五)指导所属团体的业务工作,协调所属团体之间的关系,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
(六)开展国内外的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尚,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
(八)兴建和办好科学技术活动阵地;兴办为学术活动、科技普及和为科技工作者、科技团体服务事业。
(九)倡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编印有关科学、技术和科普的书刊。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内设办公室和业务工作部,现有人员7名,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党组书记1名,办公室、业务工作部各1人、办事员1人,临聘人员1名;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7.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一是本部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略有增加,项目经费增加4.5万元;支出预算147.4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与收入原因一样。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72.7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及运行费减少了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本部门减少了1台公务车;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6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36万元的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办公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3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资产总额24.11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实物资产24.11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面积139.13㎡,净值16万元,已移交区财政管理;普通资产12个,净值8.11万元,包括台式电脑5台,显示器1台,单镜反光照相机1个,投影器材1个,空调2台,一体复印机1台,激光传真机1台。2016年固定资产初期数为42.36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本期新增的实物资产金额为1.25万元,新增台式电脑、显示器、单镜反光照相机个1台;本期处置的实物资产金额为19.45万元、主要处置了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净值0.94万元、收益100元已上缴财政,公车改革拍卖公务汽车1台,净值18.56万元,处置收益5.7万元已上缴财政。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有5项,预算内项目比上年多了一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本年度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一)开展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知识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科技咨询、科普宣传活动、巡回到社区、乡村开展科普展品展示体验、播放科普影片等活动;支持科普示范单位开展活动和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发放科普图书、宣传资料等,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等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二)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邀请专家进校园开展新思维知识讲座、校园科技实践活动、科技辅导员培训班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校园科技教育良好氛围。
(三)举办第六届源城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照省市的比赛流程合理组织安排我区本年度科技创新大赛,激发青少年学习科学的热情,参与科技创新的激情,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科技创新能力。
(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召开实施会议,按要求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实施科学素质行动,印发《纲要》年度计划要点,按照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向社会发放科普资料。
(五)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学会开展活动,组织交流学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部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九)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便的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单、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社保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