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名称)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容环卫、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的综合管理、依法对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区属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对区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执法队伍的管理;
(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办公室、环卫管理股、市容监察管理股、市政管理股;挂靠机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河源市源城区公园管理中心和源城区园林所。行政机关编制在职人员27人;退休人员4人;下属单位公园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9.49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减少;支出预算759.49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与公共设施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64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公经费严格控制,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5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车辆油料、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2.39万元,比上年减少0.9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接待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40万元,比上年增加33.20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手续费相应增加。其中:办公费18.20万元、印刷费2.36万元、手续费2.1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60万元、邮电费1.88万元,差旅费3.20万元、维修(护)费1.80万元、工会费2.00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培训费2.50万元、专用燃料费2.10万元、委托业务费6.02万元、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万元等。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原因本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794.15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通用设备29.20万元;专用设备741.1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79万元;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等。
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我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 2018 年整体支出目标达到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