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行业基层和各类经济组织中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考察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以及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管干部的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
(三)组织领导全区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党外干部工作。
(五)宏观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
(六)检查督促组织和干部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对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区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八)检查、指导、协调知识分子工作,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选拔管理区管优秀科技人才和拔尖人才,选派和管理到基层挂职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
(九)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医疗保健和党建工作。
(十)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部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组织部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干部组、青干组、组织组、监督组、党代表联络组、信息组、调研组、考评中心,共有编制12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50.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增加个人办公经费;支出预算450.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增加个人办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5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业务联系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上年经过大修,预计维修费用会降低;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业务联系方面有所增加,预计公务接待费用会比去年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1.96万元,比上年增加28.3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人工等费用增加,各项支出成本上升。其中:办公费62.26万元,印刷费62万元,邮电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8.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