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区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四)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

(五)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

(六)承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1个下属二级单位(源城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局设有综合股、中小企业发展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本局现有在职人员8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7.31万元,比上年增加31.0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

本部门支出预算127.31万元,比上年增加31.0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采取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中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源府明电【2017】50号大幅度提高各单位公用经费和水电费标准,以及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机关运行费用。其中:办公费2.76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1.6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旅差费0.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8万元。(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5.8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主要有办公设备,主要实物数据,电脑8台,复印机2台,打印机5台,空调机5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对比上年稳定、有序得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通过开拓新思路对企业进一步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