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民族宗教局2002年11月,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而设立,是区政府组成部门,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协调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调查掌握影响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并指导镇街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内设机构:本部门是政府组成部门之一,无内设机构。编制人员情况。本部门共有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情况。本部门共有行政在职3人,事业在职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0.99万元,由于区民宗局是2018年新成立的财政账户,所以无与上年度的对比数据。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由于区民宗局是2018年新成立财政账户,所以无与上年度的对比数据。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1.6万元,差旅费0.7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5万元,日常维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部门无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8年预计购置/报废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