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区对台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贯彻执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四)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与台湾地区进行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访问业务及学术研讨等工作;承办和审核我区赴台交流项目的立项和台湾地区来我区交流项目的报审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六)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区台资企业的投诉;组织处理我区涉台的重大事件和我区与台湾地区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问题。(七)了解掌握两岸通邮、通航、通商情况,管理、协调有关两岸“三通”的工作。(八)负责受理、审核、管理台湾同胞捐赠物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本部门无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区台办人员编制3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临聘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69万元,比上年增加11.6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名工勤人员;支出预算97.6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1.6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名工勤人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8万元,比上年增加4.2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深入推入零基预算改革。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0.6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1.3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额为0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给我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