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源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源城区房地产管理局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源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区房地产确权登记、转移、交易和变更的发证;
(二)负责规范城区房地产规划建设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负责我区直管公房的管理;
(四)负责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源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共8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房管股、产权股、工程股和房屋交易所、测绘所、房屋安全鉴定所。人员构成情况:暂无“三定”方案,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干部职工人数55人(其中参公人员16人),聘请值班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局收入预算405万元;支出预算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万,项目支出60万。(本单位是2018年开始纳入预算单位,上年没有部门预算,故没有增减变动情况和变化原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本单位是2018年开始纳入预算单位,上年没有部门预算,故没有增减变动情况和变化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8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1.5万元,日常维修费2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本单位是2018年开始纳入预算单位,上年没有部门预算,故没有增减变动情况和变化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未作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总额1247352.48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局本年度没有申报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部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单、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社保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