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区文联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文学创作刊扬出版

(二)进行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

(三)对各文艺团体会员开展指导、联络、沟通、协调、服务工作

(四)开展成果展示艺术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五)对本区文艺创作、表演、教育、组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进行文艺评奖

(六)团结全区文学艺术界人士,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下属单位一个,为源城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未纳入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人员构成情况:共有领导职数3人,行政编制3人,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编人员5名,后勤服务人员2人,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区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临聘人员3人,实有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212.66万元。其中,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收入120.66万元,占总收入的57%,比上年增加 47.27万元,增长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收入9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7.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收入1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调增收入。项目支出预算收入9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3%,比上年增加53万元,增加58%。经费增加说明:今年项目经费支出比去年多53万,是由于源城创文需要,该经费用于编辑并出版发行一系列文艺作品。项目支出主要是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公益培训、源城区历史文化丛书-槎城客家文库、文艺活动经费。

(二)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212.66万元,其中:其中,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20.66万元,占总支出的57%,比上年增加 47.27万元,增长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增加预算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支出9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43%,比上年增加53万元,增加58%。经费支出增加说明:今年项目经费支出比去年多53万,是由于源城创文需要,该经费用于编辑并出版发行一系列文艺作品。项目支出主要是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公益培训、源城区历史文化丛书-槎城客家文库、文艺活动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万元,对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3万元减少2.7万元.其中: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0万元,对比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业务;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0.3万元,对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对比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减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本单位决定不再保留公务车,已经交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处理,故本年公车运行费未作预算安排,公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2万元,增长了11.0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增加预算支出;其中:办公费7.4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河源市源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