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遵照国家和省制订的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和法规,做好面向全区二轻集体企业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全区二轻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际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挥连接政府与二轻集体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研究制定全区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区二轻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人保股、财务股、资产运营股。
2、实有人员情况。二轻集体企业联社现有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1人财政统发,财政拨款在职13人,补发差额退休2人,统发退休人员(职工)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人均标准的提高。支出预算244.02万元,比上年增加20.4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制度的实施,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源城区实施公车改革,我单位由原两台小车运行,缩减至一台小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上年亦无该费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源城区实施公车改革,我单位由原两台小车运行,缩减至一台小车;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3万元,比上年减少6.86万元,增加34%,主要原因是源城区公用经费(含水电费)人均标准从原来的1.46万元/人,提高到2.1万元/人。其中: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9万元。邮电费0.67万元,工会经费2.3万元,福利费5万元,日常维修费1.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207.8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车辆及办公家具用具,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一栋,价值164.32万元,车辆两台,价值31.53万元。(注:房屋已交区国资委经营管理,其中一台车辆2018年1月交区国资委拍卖处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