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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1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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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财社〔2023〕59号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3〕71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3〕71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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