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财农〔2020〕38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0年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0〕6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区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0〕69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源财农〔2020〕38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0年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0〕69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区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0〕69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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