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财农〔2024〕11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河财农〔2024〕10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河财农〔2024〕10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源财农〔2024〕11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河财农〔2024〕10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河财农〔2024〕10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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