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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4 1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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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财农〔2024〕37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河财资环〔2024〕28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河财资环〔2024〕28号).pdf



源城区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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