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财农〔2024〕50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农机报废补贴)的通知》(河财农〔2024〕45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农机报废补贴)的通知(河财农〔2024〕45号).pdf
源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源财农〔2024〕50号
源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农机报废补贴)的通知》(河财农〔2024〕45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农机报废补贴)的通知(河财农〔2024〕45号).pdf
源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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