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财农〔2026〕25号
源城区水务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下达水塘河道清淤省级补助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河财农〔2026〕2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项目的落实。
附件:《关于下达水塘河道清淤省级补助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河财农〔2026〕27号).pdf
源城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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