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财社〔2020〕4号
区人社局: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现将《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社〔2019〕135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源财社【2020】4号.pdf
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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