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590号)和《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府〔2017〕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程序,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1.书面信函请寄至:河源市源城区朱门亭保障房B栋1层(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邮编517000。
2.电话:0762-3312617,电子邮箱:yuanchengcqb@126.com。
3.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本征集意见结果反馈:http://www.gdyc.gov.cn/zwgk/zdlyxxgk/fwzsbc/content/post_539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