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1月8日依法核发了河源锦鹏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源城区农场南面、高埔岗纵二路东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41600201810003号)。项目名称为:河源锦鹏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一期。上述项目建设单位逾期未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且逾期未申办延期手续。按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现公告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41600201810003号)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