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说明
为完善片区市政道路交通、满足园区企业增资扩产需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加规划可操作性,需对《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公开征询修改范围内及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拟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拟修改范围为《规划》中的GD-B管理单元、GD-K01街区、GD-Q管理单元、GX-H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317.43公顷。
三、修改原因及拟修改内容
(一)修改原因
1.衔接已批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衔接粤赣高速公路拆迁安置点方案,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提升规划的合理性,结合GD-B管理单元实际用地条件,对单元内部分用地进行优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满足园区企业增资扩产需求。
考虑零碎地块对整体开发的影响以及园区产业用地供给的需求,为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拟将农场路南侧,临近现状宝豪二路的一侧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以提高园区工业用地供给水平,和满足地块整体开发的要求,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3.优化管控指标,提高规划开发建设可操作性。
根据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的停车视距最低要求,GD-05-01地块原规划建筑控制线有优化空间,为满足合理开发建设,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拟对该地块的建筑控制线进行优化调整。
4.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道路建成贯通。
为完善区域市政道路交通,保障入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亟需加快龙岭八路的全线贯通。考虑到原规划路线实施存在一定困难,不利于龙岭八路建设按期推进,为促进道路顺利建成贯通,拟对该线路进行适当调整。
(二)拟修改内容
拟对修改范围内细分地块进行重新划分,并对涉及的部分细分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用地编码及控制指标等进行调整,控制指标具体包括地块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高度等。
四、附注
(一)公示文件内各图示仅为示意图,只示意拟进行规划修改的范围,不涉及具体修改内容。
(二)公示及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反馈意见方式:
1.网络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yckjgh2022@163.com
2.信函反馈:寄送信件至河源市源城区宝源沿江路19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四)有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为“《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D-B管理单元、GD-K01街区、GD-Q管理单元、GX-H管理单元规划修改必要性公示意见反馈”,并提供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五)咨询电话:0762-3382373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5年12月25日
《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GD-B管理单元、GD-K01街区、GD-Q管理单元、GX-H管理单元部分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