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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源南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成果的公告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25 1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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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保障源南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河源市源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项目名称:源南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二、公告内容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河源市源南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椭球面积0.1084公顷(平面面积0.1084公顷),均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规定,本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五种、第六种情形,即支持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项目建成后,既能保障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又能切实满足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1084公顷,共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WLS03,位于源城区源南镇榄坝村、双下村。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不会对源城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使用后,源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将保持不变。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涉及落实面积为0.108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源南镇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084公顷,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0.1084公顷,源城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符合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规定。

  4.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源南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1.WLS0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1-2.WLS02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1-3.WLS03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1.WLS01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2.WLS0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3.WLS03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6年2月25日         

 

  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源南镇城乡公服设施项目)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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