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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河源市源城区七烈士陵园项目)成果的公告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16: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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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为支持河源市源城区七烈士陵园建设项目用地,我局组织编制河源市源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七烈士陵园项目),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二、公告内容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原因

  河源市源城区七烈士陵园项目建设项目总用地椭球面积0.3864公顷(平面面积0.3864公顷),均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规定,本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四种情形,即殡葬项目。项目建成后,陵园作为公共文化设施,也丰富了城市文化内涵,提升了城市的精神品位,成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

  本次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3864公顷,共1个使用地块,地块编号为ZZ001,位于源城区源西街道白岭头村。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不会对源城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周转规模使用后,源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布局将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周转规模

  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涉及面积为0.3864公顷。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后,源西街道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不变,源城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符合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规定。

  4.使用地块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告方式

  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源西街道办事处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  

  2026年2月27日       


  关于《河源市源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河源市源城区七烈士陵园项目)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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