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源城区公用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建设对社会各界产生的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要提出有关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各地政府加强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源城区属国有企业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和提高城区公共停车场所综合使用效益。区国资事务中心下属国有企业对城区范围内的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结合城区当前充电设施的建设情况,拟在城区范围21处公用停车场或闲置地块建设充电桩174个(详见附表)。
二、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名源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西堤路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69366电子邮箱:ycqmygysy@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征求范围:受本事项影响的个人、单位和相关部门。
2.主要事项
(1)对实施该事项的态度;
(2)实施该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
(3)实施该事项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二)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工作人员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咨询单位提出意见。
五、公示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公告之日起5天。
附表
源城区充电桩建设项目选址
单位: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