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下载(http://www.gdy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5楼办公室;邮编:517000;电话:0762--331378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年度决算、国资监管、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重组等信息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认可度和关注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公开政府信息总数9条。
(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主抓、股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对政务信息适时进行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三)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发审分离,明确审核主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始终坚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完善栏目内容保障机制,及时动态更新,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细化。
2022年,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持续采取优化措施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质量把关,发扬“工匠”精神,提高文稿报送质量和频率,进一步提高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政务平台的覆盖率和影响力,做好国企改革发展宣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传递深化国企改革发展声音;二是持续推进《条例》和政务公开政策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动态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学习,扩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源城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养成信息公开的意识,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动向,更严谨更准确更高效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