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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设立“书记信箱”“主任信箱”的通知
来源: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1 14: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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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发挥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及区属国有企业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在密切联系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中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走好线上、线下群众路线,经研究,决定参照源城区“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工作机制,设立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书记信箱”“主任信箱”(以下简称“书记信箱”“主任信箱”),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书记信箱”“主任信箱”为渠道,自觉接受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监督,畅通党群互动渠道,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和有效解决合理诉求,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工作和舆论环境。

  二、受理范围

  “书记信箱”“主任信箱”主要受理涉及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有监督管理权的各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议)、职工权益(如薪酬制度改革、安全生产保障诉求)、党风廉政建设(如国企承建项目质量监督反馈、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突出问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等领域的意见建议、咨询、诉求等。

  三、信箱设置

  (一)线上平台

  来信者可通过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工作邮箱提交信件,邮箱地址:ycqgzw@163.com。

  (二)实体信箱

  可直接将信件投递至“书记信箱”“主任信箱”实体信箱中,地址设置在源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门口(源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三)注意事项

  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意见、诉求提倡实名反映,匿名信件建议提供具体证据链。严禁诬告陷害,对恶意攻击国企品牌行为将依法追责。同一事项多渠道反映时,以首次接收渠道为准,避免重复办理。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立“书记信箱”“主任信箱”是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线上线下群众路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措施,区国资事务中心领导干部和区属各国有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书记信箱”“主任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高度重视办理落实,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切实发挥信箱联系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书记信箱”“主任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由区国资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坚持每天阅批、定期调度。对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来信涉及事项,区国资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及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办、督办落实。对同一人2次就同一事项来信诉求或5人以上就同一事项来信诉求的,各分管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面对面接访诉求人,对同一人3次以上就同一事项来信诉求或10人以上就同一事项来信诉求的,分管领导要亲自面对面接访诉求人。各监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调度涉及本公司来信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信箱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专人负责来信的接收、登记、转办等工作。严禁推诿扯皮、严禁麻木不仁、严禁形式主义、严禁拖而不办,对不重视、不担当、不负责的,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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