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附 件:关于源城永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源城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源城永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源建﹝2024﹞3号 | 2024.4.23 | 源城永康医院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永康大道与红星路交汇处中三区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附 件:关于源城永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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