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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干燥剂 12500 吨、脱氧保鲜剂 4000 吨、除湿盒干燥剂 10000 吨、除湿袋干燥剂 3000 吨、芳香剂 29 吨、除臭剂 301 吨、塑料盒 1700 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9 0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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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干燥剂 12500 吨、脱氧保鲜剂 4000 吨、除湿盒干燥剂 10000 吨、除湿袋干燥剂 3000 吨、芳香剂 29 吨、除臭剂 301 吨、塑料盒 1700 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工业干燥剂 12500 吨、脱氧保鲜剂 4000 吨、除湿盒干燥剂 10000 吨、除湿袋干燥剂 3000 吨、芳香剂 29 吨、除臭剂 301 吨、塑料盒 1700 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春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源城区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工业干燥剂、脱氧保鲜剂、除湿盒干燥剂、除湿袋干燥剂、芳香剂、除臭剂、塑料盒的生产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注塑成型、印刷废气经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码、热收缩塑封等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及下料、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配比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受理公告。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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