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益丰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储中转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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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益丰环保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储中转仓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益丰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项目占地面积668平方米,建筑面积668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建成后从事HW08废矿物油的收集转运业务,收集转运量为6000吨/年,最大储存量为6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合理设置仓库气体导出口,危险废物储罐区的有机废气等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三)合理安排厂内行车路线和装卸车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危险废物储存的防渗防泄漏措施,及时转运。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等事故应急收集池,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源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受理公告。 |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