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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0.5GWh锂离子电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29 0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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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0.5GWh锂离子电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0.5GWh锂离子电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源城区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8155.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24.6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2栋生产厂房,1栋宿舍楼;主要从事铝壳电池、软包电池的加工生产,年产0.5GWh的铝壳/软包电池(约3300万条铝壳/软包电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电池清洗废水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正极涂布、干燥及注液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通过物料密闭储存、输送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源强,减少投料粉尘、正/负极配料废气、焊接废气、喷码废气、负极涂布干燥废气、化成废气、封口和二封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应按要求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废气、危废排放造成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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