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源城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2025年,我分局认真严格落实《关于转发<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河源市生态环境系统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应学尽学。在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带头领学下,我们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行动自觉,统筹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构建绿色崛起首善源城筑牢生态基底、厚植环境优势。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2025年6月19日上午,我分局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议,会上由领导班子成员分享《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心得。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加强宪法、党内法规及党史学习。将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日常工作学习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等,着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企业的质量,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统筹兼顾、一体发力。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重点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我分局坚持贯彻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严格落实《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为1日(不包括补正材料、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示、听证时间等),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探索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工作,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已为广杰精密零件制造、惠源建材两个项目提供了“两证合一”简化审批服务。2025年,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7份,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许可11家次。三是以巩固提升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效能为目标,坚持“质量”与“规范”并重,扎实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全联动、全监管”工作,2025年,核发排污许可证34份,完成2家已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75家已发证企业2024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
(二)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1.优化执法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 全面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辖区内守法记录优良、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利用数字化平台远程监测、识别污染物异常排放并及时预警督办,有效提升了执法精准性与效率,同时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频次。二是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2.做好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工作,动态监管我区危险废物全过程。截至目前,累计督促辖区511家产废企业、12家医疗机构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督促522家产废企业管理计划备案,共计开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273张,转移危险废物3429.10504吨。
(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
1.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重点区域、关键流域及突出行业,系统部署并推进了2025年新丰江水库集雨区及重点考核断面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整治、机动车检测机构数据打假、空气质量改善帮扶督导以及“两打”行动等十余项专项执法工作,从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2025年以来,指导帮扶4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行政处罚立案2宗,督促17家企业完成2024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度报告填报,及时核查反馈广东省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234个上级督办事项,全区在线监控即时有效传输率达95%以上。
2.深入排查化解环境矛盾纠纷。 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与生态环境信访调处相结合,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通过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环境污染投诉办理,有效防范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风险。2025年,分局共受理环境投诉425宗,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此外,定期组织群众诉求回访专项行动,对不满意工单实行重新办理机制,切实推动群众满意度提升。
3.推动安全生产与执法监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紧盯“一废一品一库一重”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风险督导。推动29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组织381家次企业填报安全隐患自查报告,完成125家次政府排查录入,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基础持续巩固。
4.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制定印发《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及普法宣传,提高相关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督促我区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问题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法依规加快转移贮存危险废物。按照《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废单位开展评估,目前已完成9家企业评估工作。
(四)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1.完善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分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经案件审理委会议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罚决定,2025年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2次。
2.着力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依托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环境稽查、县区间案卷交叉评查,以及市、区司法部门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等工作,围绕调查笔录制作、证据收集固定、处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准确等关键环节,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不断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完善案卷归档材料,推动行政处罚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执法文书质量。近5年以来,分局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形。
3.强化比武练兵,打造环保铁军。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生态环境技能竞赛,派员参加2025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分局1名同志荣获优秀个人奖;派员参加2025年广东省排污许可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分局1名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奖;积极参加河源市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并包揽全部单项科目第一名;成功培养1人入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省级教师”。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秉持“执法为民、服务先行”理念,将监管执法与精准服务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法治护航+技术赋能”进园区、入企业专项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精准化、便民服务实效化。组织执法人员下沉企业生产一线,现场指导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普及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标识设置、转移联单使用、合规处置等全过程管理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双重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和规范管理能力,推动形成企业自主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2.根据《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利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全力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有关要求,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办理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存在问题
我分局始终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把依法行政的理念纳入环保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强化,环保工作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执法力量较为薄弱
一是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分局职能范围与各县分局一致,环境监管任务持续增加,但执法力量配置相对不足。目前专职执法人员仅2名,除承担日常执法工作外,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访维稳、大气与土壤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核与辐射监管、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党建等多项职责,工作负荷较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各镇街虽已设立生态办,但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未能落实到专人。自2023年4月13日收回原下放至镇街的23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后,镇街已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限,分局现有执法力量难以对各镇街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面、及时监管。
(二)执法装备配备不足
受财力限制,我区环境监管目前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与先进地区存在一定差距,非现场监管、智慧化执法等现代手段应用尚不充分。一是现有执法设备较为陈旧,必要的移动执法装备、现场辅助工具及快速检测仪器短缺,导致执法过程中难以对污染物进行及时追踪与初步分析,影响现场判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助力环境执法方面仍显不足,科技赋能执法的广度、深度与实际效能均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要求和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及区委“1139”具体措施,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效能。聚焦执法精准性提升,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关键流域、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健全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深化日常动态监管举措。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操作,明确办理时限与责任分工,优化答复文书格式与内容表述,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不断推进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
秉持“治污攻坚、助企发展”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宽进严管”管理原则,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达标改造、污染治理技术指导与政策支持,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行为,摒弃简单化、粗暴化处置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同频共振,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服务温度,在精准服务中强化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生态环境总体安全稳定,持续增强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