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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河源市感之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电感元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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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感之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电感元件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感之源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0亿件电感元件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感之源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源城区

项目概况:

项目搬迁到源城区工业园西环路以东、龙岭大道以南,迁建后年产电感元件10亿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研磨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喷淋废水、线圈加工及磁芯加工清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等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项目制粉、点胶、点凡立水、烘胶、焊锡、硬化、波峰焊、回流焊、激光脱漆、喷漆、实验室等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机械通风,减少印刷、固化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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