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3号大楼新增年产TFT模组846万片和车载显示器(IDS)258万片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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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3号大楼新增年产TFT模组846万片和车载显示器(IDS)258万片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 | 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南128号。《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TFT模组192万片和车载显示器(IDS)40万片及3号大楼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河环源建〔2025〕14号)。本次变动后,TFT模组产能增加至846万片/年,车载显示器(IDS)产能增加至258万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河源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项目点胶、涂胶固化、擦拭清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强机械通风,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