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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2019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2 1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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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完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着力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需要。严格按照《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条,内容涵盖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综合信息。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的事项,也无因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主要公开环保业务类、专题专栏类等方面信息共13(条)篇。

  2、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网页设立的项目环评公示、项目验收专栏中,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前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公布报告表报批稿,并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网页公开了2019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双随机抽查执法情况,包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局新“三定”方案仍未下发,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对此,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注重信息时效性,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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