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源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反映。原2020年2月27日印发的源府发〔2020〕4号文同时废止。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pdf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源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反映。原2020年2月27日印发的源府发〔2020〕4号文同时废止。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源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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