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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0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编号X2GD202109150025办理情况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0 1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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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源城区X2GD202109150025举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墩头村。墩头村位于市区高速出口,属城中村。2019年 12月份开始实施建设的,政府主导的几百万元墩头村中心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只建了污水处理站及路边的排污大管,并没有连接到各农户的生活污水管。污水还是污水,流进雨水管排往小溪再流入东江河。污水处理站形同虚设,形式主义。部分属实    9月16日至19日,源城区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对墩头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墩头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没有连接到各农户的生活污水管”问题,部分属实。墩头村农村污水处理站规划228户914人纳污范围内已有161户约600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目前正在协调中青小组区域的纳污管网施工工作。
    二、关于“污水流进雨水管排往小溪再流入东江河”问题,部分属实。摸排发现污水处理站已纳管区域存在5个生活污水混接、错接点位(水量较少);中青小组未纳管区域生活污水通过村民自建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部分供周边农田灌溉,剩余部分流入马落塘水塘(主要为农田灌溉、防洪功能)。根据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9月7日对马落塘水塘监测报告显示,马落塘水塘排水口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三、关于“污水处理站形同虚设,形式主义”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墩头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自2020年12月投入使用以来,电力系统、处理终端等均运行正常。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表1二级标准;9月18日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除悬浮物超标0.3倍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表1二级标准,该农村污水处理站发挥了一定的污水处理功能和减排效果。
一是加强中青小组片区管网建设的推进力度,力争2022年4月完成纳污管网建设,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二是立即整改发现的5个生活污水混接、错接点位问题,将生活污水接驳至主干排污管道。三是针对悬浮物超标问题,要求建设方和墩头村对污水站沉积污泥开展清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四是加速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五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站、公示栏、微信群等媒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和引导,创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村民共同参与乡村建设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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