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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3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编号X2GD202109180048办理情况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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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区县受理编号举报内容污染类型是否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源城区X2GD202109180048广东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河源电厂投产以来,烧煤产电,厂区周边就一直处于雾蒙蒙的状态,周边群众一直敢怒不敢言,恳请中央督导组到现场暗访核查。大气不属实  9月19日至22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河源电厂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电厂采用烟气超净排放系统,排放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达到了燃烧天然气水平,该项技术在广东火电行业中属先进水平;在排放废气的总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对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实行24小时监控,并将数据实时传输到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同时在电厂大门安装电子显示屏,向群众公开实时监控数据,消除群众疑虑。
  二、该电厂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CR(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烟尘采用静电除尘器+湿式除尘器工艺,采取了烟气“消白”措施,排烟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一期综合脱硫效率达98%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80%以上,综合除尘效率达99%以上;二期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8.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综合除尘效率达到99.87%以上。
  三、经查阅,该电厂在线监控数据、第三方检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和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距离该电厂约1.6公里的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埔前站点监测数据显示,该站点自2016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源城区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宣传与群众沟通工作,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河源电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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