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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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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九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生活污泥违法倾倒更为猖獗。除广州海滔公司外,督察还发现深圳、东莞、惠州、茂名、阳江、肇庆等6个地市均存在非法转移倾倒污泥问题。东莞金茂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台账作假,私刻公章,伪造单据,制造安全处置假象,骗取政府巨额处置经费。自20179月以来,该公司非法将19.8万吨污泥倾倒至东莞麻涌镇和沙田镇、惠州惠东县等多地。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实际处置量最大的污泥处置企业,主要接收广州、深圳和肇庆的污泥。2017年以来,该公司伙同有关物流公司,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在肇庆莲花镇等多地建筑工地、鱼塘非法倾倒填埋污泥6.1万吨。茂名万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中心也合计违法倾倒近10万吨,性质恶劣。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规范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严厉打击倾倒生活污泥违法行为,遏制生活污泥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五)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的查办力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切实提升打击效能、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污泥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区相关部门协作,加强巡查防控和宣传,严防外地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我区境内;加强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严防发生生活污泥非法转移的情况。至目前,暂未发现有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外防输入。严格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处理处置生活污泥的通知》要求,加强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监督,严防外市生活污泥进入我区进行处置,各镇街在辖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和宣传,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外地生活污泥非法转移倾倒至我区的情况。二是内强管控。强化生活污泥产生企业监管,重点规范由我区监管的河源市源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置工作,该厂生活污泥已交由具有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资质的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在2019812日更改为河源市七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化处置,并已按要求落实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现有生活污泥非法倾倒案件,有效遏制生活污泥非法倾倒态势。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714日至2022721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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