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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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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审核把关不严,当“二传手”,导致漏报、虚报、谎报问题时有发生。全省上报243段黑臭水体194段已完成整治工程,实现不黑不臭目标,但督察发现全省有30余段已上报完成黑臭整治的水体,截至“回头看”时仍为黑臭。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着力解决黑臭水体整治漏报、虚报、谎报问题。

(五)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直面中央环保督察所提出的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推动我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2.压实治理责任,切实整改问题。城市人民政府是各地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报省政府审核和公布,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核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情况,逐一建立健全并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关于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的要求,开展一河一评估工作,如实上报治理评估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2条黑臭水体,分别为黄子洞河和白岭头河,统称东埔河。其中黄子洞河于2018年年底消除黑臭,白岭头河于2019年年底消除黑臭,2条河均已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治理效果评估,辖区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顺利完成治理目标并如实上报治理评估情况,不存在漏报、虚报、谎报问题。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我区紧紧围绕消除黑臭达到“长制久清”的治理目标,按照截污治污、清淤疏浚、生态补水三管齐下的治理思路,全力整治东埔河(黄子洞河和白岭头河):一是印发《源城区东埔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部门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职责,有序推动消除黑臭水体工作。二是2019年源城区东埔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和2019年源城区东埔河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完工,新建截污管网约5公里,改造老旧管网约10公里,修复整治问题排放口约400个;三是完成了东埔河全河段清淤工作,累计完成清淤量约11万立方米;四是东埔河与黄沙河水系连通工程基本完成,现已进入收尾阶段,已具备补水功能;完成黄子洞河铁炉段生态修复及景观提升工程、2020年东埔河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新建一座日处理3吨的提升泵站及部分景观廊道;六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采取在河道两岸设置宣传栏、派发环保宣传单张等方式,增强周边群众保护河流、爱护环境的环保意识;七是落实长效管理,持续开展管网管养和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及时修复破损管网和疏通堵塞的检查井。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黄子洞河于2018年底消除黑臭,白岭头河于2019年年底消除黑臭。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显示,2条河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四个黑臭水体特征指标均已达到消除黑臭目标,且均已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治理效果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均达90%以上,治理效果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714日至2022721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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