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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四项整改任务)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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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第四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明显问题。由于广东省对固体废物管理长期重视不够,污染防治规划频频落空,粤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二期、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二期、东莞虎门立沙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一批规划要求建设的重点项目一拖再拖,无一建成。韶关市的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虽已建成,但受所在区域血铅事件影响已停产近4年,加之此类设施容易引发邻避问题,各地政府主动谋划不够,建设积极性不高,很多地方应建未建,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导致全省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焚烧类、填埋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分别高达15万吨/年和10万吨/(涉及我区的主要为河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迁建项目)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结构。确保到2020年新增危险废物填埋和焚烧处置能力25万吨/年。

(五)整改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地方主体责任。各地党委、政府强化担当意识,综合考虑当地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情况,科学论证,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选址。各地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早谋划,大力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推动源头减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我区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市级顺利完成3600/年的医疗废物高温蒸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市级大力推动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问题,项目主体用地1.5068公顷、进场道路用地9亩及预防地质灾害用地13已交付业主单位使用。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高温蒸煮线)主体工程已于20216月建设完成,于20221月正式投入生产,高温蒸煮处置能力为3600/年,建设单位为河源市康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河环建〔202114号)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160001)。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迁建项目存在“邻避”问题,项目处于稳控状态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714日至2022721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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