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2015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查获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0多起,倾倒垃圾量数十万吨,部分还跨省倾倒至广西、湖南等地。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五)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行为。2019年年底前,对已经发现的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和人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交通、海事部门协助加强对生活垃圾跨界运输的监管;海洋执法部门加强海洋倾倒废弃物监管;公安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印发实施《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河源市源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跨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环境卫生考核,加强辖区巡查防控和宣传力度,严防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有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日常巡查及联防防控。印发《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完善固体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体系,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的治理力度,形成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工作合力。印发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大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排查,严查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有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案件。
2.建立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制定《河源市源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服务作业考核,进一步提升市区环境卫生服务、管理水平。2020年至2021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出动考核评价人员50327人次,考核次数4678次,检查项目24957项,处罚金额3084160元。
3.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共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栏120个,发放宣传单张3.6万张、家庭分类袋5.3万个,宣传礼品6000余份;开展“六进”活动等主题宣讲会和志愿服务活动21场,辐射参与达3万人次;多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0余场;建设垃圾分类投放亭114个,配备2500套四分类桶和500套两分类果皮箱;建立了4座厨余垃圾处理站,有力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8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