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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21 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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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环督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2015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查获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100多起,倾倒垃圾量数十万吨,部分还跨省倾倒至广西、湖南等地。

(二)责任单位:河源市源城区。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遏制生活垃圾非法倾倒多发态势。

(五)整改措施:严厉打击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行为。2019年年底前,对已经发现的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案件,依法查处涉案企业和人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交通、海事部门协助加强对生活垃圾跨界运输的监管;海洋执法部门加强海洋倾倒废弃物监管;公安部门根据各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成情况:

印发实施《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河源市源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跨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环境卫生考核,加强辖区巡查防控和宣传力度,严防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有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务。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日常巡查及联防防控。印发《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完善固体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体系,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处固体废物行为的治理力度形成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工作合力印发实施《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大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排查,严查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有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案件。

2.建立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制定《河源市源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服务作业考核,进一步提升市区环境卫生服务、管理水平2020年至2021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出动考核评价人员50327人次,考核次数4678次,检查项目24957项,处罚金额3084160元。

3.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共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栏120个,发放宣传单张3.6万张、家庭分类袋5.3万个,宣传礼品6000余份;开展“六进”活动等主题宣讲会和志愿服务活动21场,辐射参与达3万人次;多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00余场;建设垃圾分类投放亭114个,配备2500套四分类桶和500套两分类果皮箱;建立了4座厨余垃圾处理站,有力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评估结论

已完成,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2721日至2022728日。

受理单位: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63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307室。

受理电话:0762-3222626



源城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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