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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7: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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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源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我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2023年以来,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分局局长领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我们奋力夺取新胜利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统筹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美丽广东的河源样板夯实生态环境优势。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023年4月19日,我分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会议。会上,分局局长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而生,是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政治实践中,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而确立的。我们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及科学内涵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会议要求,各位干部职工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以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为目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推动分局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2.加强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及党史学习

       将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日常工作学习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等,着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企业的质量,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分局局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分局坚持贯彻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通过宣传贯彻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引导项目业主通过该系统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入全流程可溯源,数据信息与区工建系统相联;二是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按照已出台的《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前提下,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为1日(不包括补正材料、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示、听证时间等),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实施。2023年,辖区80%以上新建项目实行备案制,截至目前共审批了24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三是持续做好排污许可发证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完成22家已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70家已发证企业2022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49份。

      (二)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

        1.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运用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对污染物异常排放进行远程识别、预警和督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2.做好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工作,动态监管我区危险废物全过程。截至目前,已督促辖区388家产废企业、20家医疗机构完成2022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397家产废企业管理计划备案,共计开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713张。

      (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

        1.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河道非法洗砂洗泥排查整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管控、遏制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违法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以来,我分局共出动环境监管执法人员754人次,检查企业30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份,立案4宗,移送刑事案件1宗,罚没款共24.53万元,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建立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河源市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河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办理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案件2宗、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宗,累计减免罚款金额30.2万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执法帮扶。结合河源市2023年空气质量监督改善监督帮扶行动,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环节,帮助企业开展全面体检,对发现问题以帮扶指导为主,科学论证,标本兼治,帮助企业打通污染物治理的难点和堵点,助力企业驶上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4.积极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204宗,已办结204宗,处理率达100%,有效化解了一批涉环境问题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环境领域社会稳定。

        5.将安全生产与执法监管工作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环境安全生产月”“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等专项行动,督促辖区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辖区整体生态环境保持安全。

        6.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制定印发《源城区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处理固体废物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体系。聚焦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50家,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有效提升我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整改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及普法宣传,提高相关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意识,督促我区25家存在超期贮存危险废物问题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依法依规加快转移贮存危险废物。按照《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产废单位开展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8家企业评估工作。

      (四)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分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经案件审理委会议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罚决定。

        2.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方面的能力素质。

        3.借助执法稽查,规范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不断规范日常监督执法行为,有效提升精准执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水平。

        4.强化比武练兵,打造环保铁军。积极派员参加省厅组织的2023年广东省垃圾焚烧行业生态环境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二等奖。积极参加河源市第二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竞赛,在竞赛中表现突出,荣获团体一等奖,四个单项比赛中荣获理论考核、无人机操作、笔录制作第一名,现场执法检查第二名。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积极开展“送技术、送法规、送服务”进园入企活动,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通过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相关解读文章、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向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

        2.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提升警示震慑力。2023年以来,公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4例,通过把典型案例呈现在公众面前,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人们看到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和行动,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主动守法。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2.根据《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利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全力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保障工作。

        3.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有关要求,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共办理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着保护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然而,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分局职能的发挥,也不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有待加强,深入领会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才能更好地把握法律的核心要义,确保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同时,我们也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二是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不够顺畅,部门间数据信息不能互联互通,执法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情况,影响了执法效果。三是环境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分局无监测机构,日常监督性监测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只能协调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执法时效性较低。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第三方现场监测的专业性、合理性监督存在困难,如若第三方监测数据出现偏差或不实的情况,影响对违法排污证据的有效收集。四是环境监督管理体系有待完善。2023年4月区政府将下放各镇街的22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全部进行收回后,目前我区各镇街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基层环境监管力度难以得到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要求和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持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和突出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敏感区域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帮扶指导,推进执法与服务融合,帮助企业破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堵点。

      (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

      (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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