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河源市城市管理建筑垃圾及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源建﹝2023﹞15号 | 2023.6.16 | 河源市超自然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源市源城区源城工业园 三期农场路A57号 |
2 | 关于华润怡宝 (河源) 万绿湖饮料有限公司华润怡宝华南河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源建﹝2023﹞16号 | 2023.6.26 | 华润怡宝 (河源) 万绿湖饮料有限公司 |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 桂山风景路以南、 中兴大道以西区域 |
3 | 关于河源市晖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聚苯乙烯泡沫成型(EPS)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河环源建﹝2023﹞17号 | 2023.7.10 | 河源市晖源包装材料 有限公司 | 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 龙岭大道3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63号3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222619
传 真:0762-3222619
附件:1.关于河源市城市管理建筑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华润怡宝 (河源) 万绿湖饮料有限公司华润怡宝华南河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河源市晖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聚苯乙烯泡沫成型(EP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