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273号)要求,我区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现将符合2019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清算条件的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如符合2019度清算条件的车辆在公示期内未来申报,公示结束后,视为自动放弃。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62-3332463、0762-3292013。
特此公示。
附件:源城区2019年符合清算条件车辆明细表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河源市源城区2019年符合清算条件车辆明细表.xlsx